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
时间:2022-11-10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命名北京市东城区等29个城市(区)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旨在通过创建活动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带动更多地区乃至全国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自2014年7月部署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已部署5批179个城市开展创建,覆盖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自2021年以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第一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复审,对第二批创建城市进行评价验收。评价验收和复审工作坚持严进严出、优中选优、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资料审查、明察暗访、集中答辩、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相关城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能力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引领,以及食品安全状况等。这29个城市(区)自启动创建活动以来,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向好。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zwyw/20221109/39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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