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组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遴选的通知
时间:2022-11-10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国中医药人教函〔2022〕226号)工作安排,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北京市有关单位开展遴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十二五”两批优秀等次的重点学科(附件1);
2.其他北京市属机构新申报学科。
二、遴选数量及资助原则
1.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共计遴选5个并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300万元/个(分年度拨付);
2.中医药交叉创新类,遴选2个,立项不资助。
三、建设周期
5年
四、建设任务
1.学科学术发展。根据学科前沿科学问题及关键技术,坚持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突出中医药特色,创新发展本学科理论体系,产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学术成果、高质量学术论文或专著。搭建学科学术交流合作平台,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打造一批学术交流品牌活动,推动学科学术创新发展。
2.学科带头人和团队建设。聚焦学科长期建设和发展需要,加强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建设,紧密对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等人才项目,造就一批中医药学术建树、声誉和影响力卓越的学科带头人,培育一批中医药学术根基牢固、综合能力强的后备学科带头人。制定团队建设规划,建设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学科团队,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学科团队和创新人才,提升团队创造力。
3.学科人才培养。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一体化推进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医教协同、科教融合,加强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建设,打造高水平的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培养一批具有中医药思维和传承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学科人才。完善学科课程教材,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精品课程和教材。以中青年教师为重点,建设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学科综合集成优势,整合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等资源,形成医教研产用深度融合的综合平台。建立具有本学科特点的研究体系和研究方法,围绕本学科发展的1-2个重大关键科学问题或优势领域进行重点研究和创新,支持学科间的交叉协作和联合攻关,在本学科的核心理论、前沿领域或尖端技术、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等方面产生标志性成果。
5.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学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与推广,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诊疗方案、指南、新药和相关产品,提升学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发挥学科特色优势,重点服务于人才培养、服务于临床疗效提升、服务于科技创新、服务于产业发展等,全面提升学科综合服务能力。
6.学科条件建设。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条件建设需求,在充分利用已有设施条件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方式,加强学科相关科研平台、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支持学科建设单位申报或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满足学科发展需要。
7.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制定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构建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学科内生动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动态竞争的激励考核机制。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多方协同,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学科所在单位应为北京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或省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
2.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或中西医结合类学科,优先从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十二五”两批优秀等次的重点学科中产生。
3.申报中医药交叉创新类应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医工”“医理”“医文”“医农”等交叉融合,具有良好的学科建设基础、清晰的学科内涵、稳定的研究方向、明确的学术发展目标、较大发展潜力。
4.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结构相对合理、传承创新能力较强的团队,须明确1—2名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后备学科带头人。
5.学科团队近5年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产生有较大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在同领域中位居前列。
6.学科建设单位应给予不低于经费资助标准的投入支持。
六、工作要求
1.各申报单位应制定建设任务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清晰的发展目标、年度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填写《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11月18日(周五)12: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我局,并将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各申报单位应提前准备评审答辩PPT,每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家质询时间15分钟。(具体日期和安排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 刘 楠 83970053
邮箱:liunan@zyj.beijing.gov.cn
附件:
1.北京市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十二五”两批优秀等次的重点学科名单
2.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yj.beijing.gov.cn/sy/tzgg/202211/t20221110_28555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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