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山东跨省联动检查保障药品安全
时间:2022-11-02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人跨区域委托生产质量管理责任,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部署,2022年10月26-28日,山东省药监局会同海南省药监局对海南两家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期间,海南省药监局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研究推动监管协同和跨省检查等有关工作。海南省药监局黎运达副局长、刘晓刚副局长、药品注册与生产处李丽静处长、省查验中心林尤海主任,以及山东省药监局药品生产处何召允处长、省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副主任周勇参加座谈。双方就监管职责、人员编制、跨省委托生产监管合作、检查互认、检查员技能提升、新法规新政策发布后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海洋药物等方面经验进行深入的交流。
黎运达副局长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跨省联合检查是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特别感谢山东省药监局来海南“传经送宝”,山东省药监局的出台的许多监管政策措施都走在全国前列,一些做法还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交流。这次联合检查活动,通过现场检查、交流总结等方式,实现两省间问题线索、工作模式等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检查员通过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对方执法经验,做到取长补短,共同提升。
刘晓刚副局长建议,两省紧扣药品质量安全主题,持续提升跨省检查工作成效。一是希望两省积极探索建立高效快捷的跨省委托生产监管协作工作机制,积极配合、迅速办理、及时反馈,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二是希望两省药品检查机构加强检查交流,探索互派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的形式,不断提升检查员的能力水平。三是希望利用两省的独特优势,即海南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山东的医药产业大省优势,为两省企业搭建平台,加强互补合作,促进两省医药企业共享发展新机遇。
何召允处长表示,非常感谢海南省药监局高度重视此次跨省联合检查工作,此次联合检查为今后双方深度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山东省药监局在国家药监局的部署下,积极与海南省药监局加强工作协作、创新监管机制,推动两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供稿:药品注册与生产处
撰文:林海鸥
审改:李丽静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gzdt/202210/t20221031_329696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