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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丨积极推进过期药品安全处置机制防范污染风险

时间:2022-11-02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生态环保部相关规定,过期药品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一类,处置方式不当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故不能当做普通垃圾处理。近期,保亭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推进过期药品安全处置机制,对辖区65家零售药店及26家医疗机构的过期药品安全处置行为进行专项检查。

  

  经查,部分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过期药品存放不规范,有些未按要求设置过期药品存放区、或过期药品与合格药品混放,存在错拿的风险,且部分零售药店将过期药品当做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破坏周围生态的风险。对此,保亭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印制了“过期药品存放区”标识牌,要求各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设立独立区域存放过期药品,并做好产品信息登记便于后续回收处置。

  

  同时,为积极探索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该局分管领导带队前往保亭县医疗集团,与集团副院长及主要负责同志了解目前过期药品处置面临的现状及存在困难,共同探讨如何实现过期药品回收常态化,防止过期药品流入不法商贩,损害消费者权益。

  

  下一步,该局将以“药品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技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过期药品危害性的宣传,引导居民增强不可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的意识,并逐步建立规范的过期药品回收常态化机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供稿:保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撰稿人:王小强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sxdt/202211/t20221102_3299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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