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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12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体育局、省医保局、省残联8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6年,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原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改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16〕6号),全面部署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试点工作。自签约服务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持续完善签约服务政策,丰富签约服务内涵,优化签约服务流程,提升签约服务能力,签约服务覆盖地区和人群逐步扩大,2020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了以村(居)为单位的制度全覆盖。但目前签约服务工作正处于发展阶段,仍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发展,主要包括签约服务筹资机制不健全、签约服务供给能力不足、服务方式有待优化、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不足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我省根据《指导意见》和《“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充分调研和积极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下一步发展任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方案》确定了下一个阶段坚持部门联动、医防融合、专全结合和中西医协同的发展思路,积极扩充签约服务供给,扩大服务覆盖面,推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推动形成防、治、康、管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模式形成和整合型服务体系建设。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发展任务。《方案》在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分别从服务供给、服务内涵、服务方式、服务政策以及服务评价上进行了细化。一是服务供给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家庭医生的来源渠道,在既往由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为主的一级团队基础上,放宽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及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等,签约主体既可以个人,也可以组建团队提供签约服务。二是服务内涵方面。在原有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及健康管理签约内容基础上,将中医保健与治未病指导、家庭药箱指导、体医融合、健康档案和积分查询等逐步纳入各类人群和患者的初级签约内容。同时,继续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作为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三是服务方式方面。从以居民个人为单位签定协议逐步向以家庭为单位延伸,或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功能社区提供签约服务,签约服务期从1年延长至2-3年,更加注重发挥互联网作用,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四是服务支撑方面。分别从基本公卫经费与医保政策衔接、服务阵地建设、基层用药管理以及强化基层信息化支撑等方面作了明确。五是服务评价方面。以服务结果和群众获得感为评价导向,进一步强化续约率、治疗率、健康管理效果、签约居民基层就诊和经家庭医生转诊等方面的评价。

   

  三、《方案》的落实保障措施

  《方案》分别从组织领导、调研督导以及政策宣传3个方面作了明确。一是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各地均应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多种社会资源参与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签约服务工作。二是调研督导方面。明确各地要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政策宣传方面。要求各地推进过程中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内涵宣传,注重家庭医生典型的培养和挖掘等。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zcjd/wdjd/202210/t20221012_4097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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