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疾控中心发出健康提示:定期检测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时间:2022-10-1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聚集的态势,部分地区疫情跨省隐匿传播扩散风险高。我省太原、大同、吕梁、朔州、晋中、忻州、临汾、运城、长治、晋城10市陆续出现外省输入疫情,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压力巨大。为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10月9日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健康提示如下:
一、主动报备,自觉遵守第一落点管控
公众要及时关注疫情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者,请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酒店或单位报告,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接到流调协查电话、短信提醒,要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地区入晋返晋人员要严格遵守“落地核酸+点对点转运+精准赋码+分类管控”管理机制。
二、定期检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专家建议,公众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重点场所、公共场所测温验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人群,要加大检测频次和覆盖范围,严防隐匿性疫情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在核酸采样时,要有序排队,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与前后左右2米以上距离,尽量减少交谈和随意走动。
三、做好防护,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公众要持续坚持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口罩被汗水浸湿后应及时更换,还要注意勤通风、勤洗手。请公众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秦洋)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szyw/202210/t20221010_7242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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