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晓刚副局长带队开展国庆节前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
时间:2022-10-12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精神,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督促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药店的疫情防控监管,进一步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责任,从严从细做好国庆长假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9月29日,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刚带队对海口市药品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督导组随机抽查了海口市区的3家零售药店,重点检查了药店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以及设置疫情防控物理隔离、1米线、顾客进店佩戴口罩、测温、查验地点码、药店经营场所消毒以及员工体温每日登记等情况,实地查看了药品陈列、药品储存、处方药管理等质量管理情况,听取了药店负责人落实疫情防控汇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海口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督查结果显示,经过前期的督导检查,零售药店相关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进一步加强,大多数药店都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措施,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都能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到实名登记、上传等,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药店存在疫情防控意识下降、存在麻痹思想和松懈现象,以及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
督导组刘晓刚副局长指出,目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流行,防范疫情反弹压力仍然较大,疫情防控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零售药店属于疫情防控最前线,必须持续有效发挥哨点应有的监测敏感性和警惕性,一定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销售“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上传措施,履行好主体责任,持续巩固防疫成果,药店责无旁贷。
督导组刘晓刚副局长强调,最近,我省刚刚经历了一轮严重的疫情考验,目前各个市县实现了高质量社会面清零,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要扛起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要认真落实我省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决守住国庆假期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督导组刘晓刚副局长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疫情防控大局,坚持“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检查力度,开展节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排查,堵住一切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漏洞,持续抓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和药品质量安全根基和防线,保障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同时也要做好节假日期间药品保供工作,坚决守卫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便利、有效。省药监局将慎终如始,强化督查指导,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作风,毫不松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假期,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海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同志参加督导检查。
供稿:药品流通监管处
摄影:杨坤
撰文:谢建华
审改:林一叶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impa/ywdt/gzdt/202210/t20221009_3278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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