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开展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验收工作联合检查
时间:2022-10-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引导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自荐和推荐情况拟定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抽调若干专业骨干人员组成5个交叉互查小组赴全市开展为期一周的联合检查。检查范围涉及经营使用化妆品专卖店、母婴用品专卖店、美容店、美发店等。
此次联合检查明确要求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具备一年内无违法行为,证照齐全,店容店貌整洁有序,仓储规范,标签标识规范合法,产品来源渠道合法,不虚假夸大宣传,无违法广告等条件。一方面加大对化妆品经营示范创建市场主体的跟踪管理,确保量质并进;一方面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监督指导,确保全市示范创建各项举措按进度实施,工作有序推进。
芜湖市局将根据联合检查结果,统一标准,择优评定,在全市树立第一批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建立化妆品检查员实操培训教育点,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实战中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化妆品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宣传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化妆品经营秩序整体规范与提升,助力化妆品经营企业“破茧成蝶”。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1231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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