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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局组织召开药品案件自由裁量专题研讨会

时间:2022-10-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第二分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驻亳州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市市场监管局、律师事务所等专题研讨药品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市市场监管局、第二分局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公职律师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共同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府法领办﹝2022﹞5号)。会上安徽省药监局第二分局通报了近两年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情况,对涉及药品生产销售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减轻处罚、自由裁量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会议围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具有从重处罚情形,且同时具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结合案情综合裁量。”和当事人在生产销售劣药及生产伪劣产品方面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案件涉及劣药是否产生危害后果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一致认为,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药品案件从严查处,同时要按照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也要充分考虑中药饮片的特殊性等,慎用从重处罚与减轻处罚,进一步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每个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裁量。为进一步规范了分局行政处罚裁量,确保过罚相当,防止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提供了参考依据。

  下一步,第二分局将加强与各部门联系沟通,多部门联动,充分用好内部和外部协同机制,发挥行管衔接、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作用,总结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各部门信息互通,共同担责,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问题,形成高压威慑震慑力,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zwdt/12122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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