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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交流园地开园仪式暨第一期线下活动在滁州圆满举办

时间:2022-10-1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推进我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药械化监管领域法治保障能力和水平,9月28日,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交流园地开园仪式和第一期线下活动在滁州顺利举行。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邱琼发表线上致辞,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华作书面讲话,滁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文冬出席并致辞。本次活动由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强主持,省药监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领导和药械化法制工作人员、执法办案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邱琼首先代表国家药监局政策法规司对我省第一期药品监管法治交流园地活动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指出法治交流园地的建立运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对于树牢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全面提升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并预祝园地在药品监管事业中结出丰硕成果。

  吴丽华强调,一是要深刻理解法治园地建立的重要意义,凝聚活动共识。二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园地活动建设的内容与形式,力争抓出活动成效。三是要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最大程度发挥活动效应。通过典型引领示范作用,达到“一枝独秀”到“百花齐放”的发展局面,形成全省药品监管事业的“满园春色”。

  开园仪式后,姚强为全国先进集体滁州市综合执法支队二大队授牌。围绕药品法治宣传基地示范作用发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滁州药品法治基地建设的经验做法,参会代表实地参观了滁州国家药品法治宣传基地和法治公园。通过讲解员关于基地建设、典型案件查办、造假窝点还原现场等场景生动地解说,参会代表纷纷表示很受触动和启发,深刻地体会到“严格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也进一步拓展了普法宣传工作的思路。

  同时,围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的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假劣药认定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座谈研讨,部分药械化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代表、全省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建言献策,为制定一部高质量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继续贡献“安徽智慧”。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zwdt/121227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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