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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眼科医院连续22年荣获“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时间:2022-10-11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前,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2021 年度省直文明单位、省直文明校园、省直机关第五批“文明家庭”“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者”、第九批“文明窗口”“文明处室”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山西省眼科医院再次获得“省直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山西省眼科医院自1999年被省直文明委授予“山西省直文明单位标兵”以来连续22年荣获该项荣誉。

  2021年,山西省眼科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山西省直文明委部署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这一荣誉的取得是医院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近年来,山西省眼科医院坚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引向纵深,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牢固树立“崇德博爱,敬业进取”的院训精神,紧紧围绕文明创建活动要求和标准,以打造健康中国战略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开展主题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在职工中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将文明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营造和谐医院而努力。

  山西省眼科医院1984年被原省卫生厅评为“文明医院”;1985年至1989年连续5年被原省卫生厅评为“文明单位”;1989年至1998年连续被太原市委、市政府评为“太原市文明单位”;1998年获“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1999年被省直文明委授予“山西省直文明单位标兵”;2004年被省直工委、省直文明办评为省直机关第二批道德建设“十佳文明窗口”;2014年被省直工委、省直文明委评为“省直机关第七批公民道德建设‘十佳文明窗口’”;2007年被省文明委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2018年被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授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点”;2020年和2021年连续荣获“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

  创建没有终点,文明永无止境。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山西省眼科医院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落实省委及省直文明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持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创建举措,着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新局面,不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诚信、满意、文明、和谐的医院,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xwzx/wzdt/202210/t20221010_72405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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