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储存配送信息(2022年第27号)
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公告(2022第55号)要求向省局报告。有关规定,现将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疫苗生产企业)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如下:
生产企业名称 | 被委托企业名称 | 委托范围 | 委托配送合同有效期 | 委托配送 区域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区域仓储+区域配送) 生产企业自行干线运输 |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043090) | 至2022年12月31日 | 浙江省、上海市 |
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043089) | ||||
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083041) | ||||
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国药准字S20083042) |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公告上述信息(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疫苗生产企业委托配送与仓储有关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4号)。
备注:疫苗生产企业应同时在企业网站公开上述信息。在疫苗销售配送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确保销售的疫苗质量安全可靠。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 20日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23/art_1228989285_589299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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