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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局巧用“123”工作法推进化妆品安全“互联网+监管”

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人们对自身美容的需求越来越大,美容行业快速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强化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缙云县局有效推进美容院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前期排查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化妆品领域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为重点,以查漏补缺和化解整改为目标,以“互联网+监管”为手段,开展美容行业安全整治集中攻坚。本次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203家、美容院75家,立案11起,责令整改12家,罚没款4.4万元。

  一是依托一个平台、落实一项计划。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落实《2022年缙云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将化妆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纳入其中,充分利用掌上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和“综合查一次”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美容院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

  二是完善两库信息,打牢两项基础。针对美容行业化妆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前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信息,将美容院按面积进行分类,实行定向监管,完善化妆品经营单位重点监管库,对重点库内经营单位实现100%覆盖检查。同时根据所辖区组建9支执法人员队伍,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议,讲解检查要点,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台账,是否违法宣传疗效或使用医疗术语,特殊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等问题,提升执法人员的检查能力。

  三是组织实施“三步走”,体现三个注重。第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注重监管效能。以“检查一家,规范一家”为目标,促进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自我管理,以点带面逐步打造化妆品行业质量规范圈。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执法,以进货渠道、索证索票、产品合法性、标签标识、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内容,设置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行政检查、价格行为的检查、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等抽查事项;第二步强化联合执法,注重监管合力。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发起化妆品经营单位检查任务,明确好部门分工、设置好检查表单,联合卫健部门开展检查任务,逐项对任务事项进行检查。同时,在检查过程中积极指导服务经营主体完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难点,充分发挥“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第三步跟踪检查结果,注重监管闭环。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审核,做到“日清日结”,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通过回访检查和经营单位自行整改上报,完成检查闭环。从检查任务设置到开展实施全程留痕,并将检查全过程与主体信用评价结合起来,形成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到信用应用的完整链条。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21/art_1228989352_58929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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