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局三个“变”探索农村药品监管体系
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探索农村地区药品治理模式,龙游县局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药品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使用单位监管,高质量推进“上山进岛”民生实事。
一是企业自治,把“问题清单”变为“责任清单”。开展零售药店问题自查,通过含兴奋剂药品检查、药品药店信用等级评估等工作,及时发送电子表格明确自查内容,进一步强化企业自查、问题发现、自我提升,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后续及时回收自查报告,对自查问题进行风险分析,并依据自查情况进行后续随机检查,将自查结果与现场情况进行对比,落实自查结果双向应用,及时记录作为后续监管执法、“放心药店”创建的工作依据。
二是部门监管,把“监管清单”变为“落实清单”。强化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对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渠道进行检查,清理虚假医疗信息,杜绝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同时对价格公示制度进行检查,核查相关收费标准,有效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保质保量开展药品抽检,以辖区流通使用环节风险高、适用面广、关注度高的品种为抽检重点,优化抽检品类、数量。联合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开展协同检查,研判风险,根据村卫生室人员少、药品流通慢等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靶向性开展问题排查,对药品存放硬件设施、医师资质及培训情况、不合格及临保药品处置等方面进行检查,排除隐患,不留死角,保障药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是便民服务,把“需求清单”变为“服务清单”。重点对辖区“上山进岛”民生工程便民服务点药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助力实现三个更加,真正实现便民服务点使用起来、规范起来、发展起来。明确场所布局、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内容,统一悬挂上墙标识牌,确保标准更加明确;探索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卫生院、当地村委等多头力量,加强对便民服务点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管更加有效;在各个便民服务点设置群众意见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确保评价更加公开。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23/art_1228989352_58929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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