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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局践行药品安全责任清单建设实效显著

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缙云县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探索药品安全责任新机制,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责任清单建设,初步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抓实三张责任清单。根据《丽水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责任清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分单体药店与连锁企业3场次开展药品安全责任清单建设培训,根据“法律责任清单”“管理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内容,对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进行再剖析再学习再落实,并对零售药店关键管理人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二是强化自查规范,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全县92家药品经营企业均按要求开展自查,填报零售药店存在问题自查表100%,签订“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承诺书”100%。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改善药品储存陈列条件,提升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与工作能力,督促规范企业主体行为。

  三是推进“黑匣子”应用,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药品监管“黑匣子”应用推广,运用数字化手段对药品经营数据进行记录分析。6月底,缙云县老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国控大药房丽水连锁有限公司等公司50家连锁门店已完成“黑匣子”建设,占药店总数的54%。同时,推进药品经营企业接入“浙里药店”应用100%,全县药店每日上报自身疫情防控措施(上岗药师体温与店堂消毒)落实情况。

  四是运用暗访督查,督促企业责任落实。2022年,以暗访形式开展检查5次26家,与政法纪检部门联合开展暗访检查1次5家,检查发现大多数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个别药店存在阴凉区温度超标、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问题,约谈告诫3人次,责令企业暂停经营整改4家次,立案查处案件7起。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23/art_1228989352_58929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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