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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检查

时间:2022-09-2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障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为期2个半月的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对集采中选药品开展针对性抽检,督促经营企业、配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追溯要求。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中选经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货企业资质是否有效,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检查验收;票、账、货是否一致,是否按照要求保管、使用药品,药房环境、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包装标示的温度等要求储存药品;包装破损、受到污染的药品、过期药品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对集采中选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对聚集性信号及时开展调查处置。

  二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加强与卫健、医保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集采中选药品联合检查与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督促集采中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配合参与药品信息化追溯系统的建设并及时通过追溯系统上传追溯信息,实现集采中选药品使用环节可追溯。

  三是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到人各项要求,依法公开有关监管信息,提高监管透明度。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保障安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推动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监督检查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对发现执法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1207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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