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积极探索乙类非处方药监管新机制
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年来,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在省药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乙类非处方药审批监管试点。截至目前,共有9家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取得了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许可,1家专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通过现场验收,标志着黄山市乙类非处方药审批监管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9月13日,在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工作座谈会上,黄山市市场监管局作题为“暖民心办实事优环境促发展黄山市积极探索乙类非处方药监管新机制”的交流发言。
一是充分调研论证稳步实施改革。对标长三角,积极学习省外其他地市经验。广泛征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多次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药品经营企业和品牌连锁便利店负责人座谈,经充分调研论证后才正式下发《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简化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并投入资金建设“黄山市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涉药人员培训考核系统”,为简化审批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优化准入简化审批创新便民。简化许可程序,企业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通过“申请+承诺”的形式取得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资质,将原先5个环节简化为3个环节。放宽准入条件,在人员要求上,申请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资质的企业涉药人员如非药学技术人员的,须参加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建立的乙类非处方药经营企业涉药人员考核系统线上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即可。放宽硬件要求,对于仅从事乙类非处方药品的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弹性要求经营面积。鼓励跨界融合,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鼓励品牌便利店与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合作,在店内设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守护用药安全。开展黄山市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便利店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培训,从法律法规、日常管理、疫情防控、常见违法违规行为4个方面对9家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负责人、营业员进行专题培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已开展现场检查指导7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和措施,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企业取得经营许可后三个月内,由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一次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承诺要求的责令整改,对不具备许可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许可证的依法处理。目前已开展事后监督检查5家次,责令改正2家次。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1208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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