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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关心扶持个体工商户,有效推动卫生健康领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按照全国和全省“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安排,现就山西省卫生健康领域“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送服务、办实事、促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通过卫生健康审批工作群等渠道,动员指导各地进行广泛宣传。在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开设“个体工商户服务月”宣传专栏,专门宣传卫生健康领域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渠道等。

  (二)深入开展调研,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各地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个体诊所和美容美发、小旅馆等公共场所,了解其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我委出台政策落实落地情况以及政策建议、需求。

  (三)积极主动服务,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动员各市、县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和审批服务相关人员,主动开展审批服务和业务指导,帮助个体工商户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场所设置、提高业务能力等,促进依法规范经营,增强竞争力、影响力和服务能力,促进经营者持续良好经营发展。

  (四)开展帮扶活动,提升发展活力。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要以“双随机”抽查检查等为契机,在开展抽查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业务指导帮扶活动,提高个体诊所和各类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管理能力和水平,规范卫生设施设备的配置,督促指导经营者规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以更好更优的服务质量和卫生环境,提升经营者发展活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务大局。各市县卫生健康和审批服务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形势下稳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活动载体,高度重视个体诊所和各类公共场所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服务月”活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严密组织,统筹协调。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要严密组织,统筹“双随机”抽查检查和业务帮扶工作,即要坚持依法抽查检查,又要热情指导帮扶,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升其生存、竞争力。指导帮扶工作要持续常态化开展。

  (三)严格纪律,落实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的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等改革惠民便民政策。在开展指导帮扶活动时,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纪律,严禁借机增加经营者负担和收受经营者礼品礼金等。

  各地开展“服务月”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调研活动收集的政策需求建议等请进行汇总后一并报送。

  联 系 人:刘小平  联系电话:0351-7731290

  电子邮箱:xzxk2008@126.com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tzgg/gsgg/202209/t20220916_7118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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