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局三措并举开展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管理,有效防控药品安全风险,促进合理用药,象山县局利用“互联网+”手段与日常检查融合的方式灵活开展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严查日常经营,给药店执业药师带上“紧箍咒”。处方药销售首先离不开执业药师对处方的审核,因此严查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本次专项整治的首要内容。通过“阳光药师”APP考勤系统,落实“刷脸”、考勤定位和定时定频次考勤这三道“紧箍咒”,对执业药师在岗情况进行线上监管,有效阻止了执业药师虚挂的情形。其次,借助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要求,后台查看零售药店从业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记录,进一步压缩“隐形药师”生存空间,促进零售药店规范化经营。
二是严管后台数据,为基层专业监管提供“作战图”。紧抓数据基础、应用指导及监管升级三个方面,高标准推进药品经营企业“黑匣子”应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监管先发优势。全县181家零售药店的处方药数据以及进销存数据库均已通过企业端直通车上传至局端直通车,实现药品流通环节数据的安全、完整。安排专人对零售药店上报数据及时性进行督促通报,切实发挥互联网监管的作用。截至目前,处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上报异常数据预警60条,实现风险隐患定位1起,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等案件8起。
三是严抓异常警报,让市民安全用药再无“风险点”。选派专人对上述“互联网+监管”上传的异常数据进行二次分析梳理,对可疑线索进行逐个排查,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是否真实在职在岗,是否履行执业药师的专业职责;挑选个别品种的处方药针对性查看网络处方开方时间、药品销售时间以及网络支付时间是否存在正常的逻辑性。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13/art_1228989352_5892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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