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局四举措引领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创建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以来,嵊州市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社会共治”的原则,紧盯目标任务,落实建设标准,全面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3个示范商场、73家经营示范店、1家放心工厂的创建,1条示范街正在创建中,实现化妆品全领域创建示范引领。
一是调查摸底,明确任务。每年年初将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作列为局重点工作内容,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任务指标,逐一下发至各基层所,同时开展全市化妆品行业摸底与市场调研,对照创建标准和评分细则优选创建单位,采集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二是动员培训,部署落实。明确创建对象后,于5月以化妆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召开新创建单位动员培训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会上开展创建业务知识培训,详细解析化妆品“百千万”提升行动标准,指导各经营单位和商场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同时组建工作联络群,及时反馈相关问题,传达创建要求和完成时限,以保证行动进程。
三是加强检查,查漏补缺。按照标准加强检查,加大每家单位监管频次,指导基层所开展日常监管与创建并行。每年9月底按照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初评验收工作。对各经营单位的主体与环境、产品合法性、标签与标识、渠道与来源、广告与宣传等内容进行细致地检查,对发现的缺乏化妆品质量安全意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环节薄弱等情况,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切实提升主体责任。在检查的同时,积极连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抽检,有针对性地从示范商场和经营店抽取各类化妆品,主要包括面膜、面霜、洗面奶、洗发水等群众常用的化妆品。
四是统一标准,强化宣传。统一印制了一批《化妆品经营管理制度》及经营(使用)单位台账和销售台账,指导经营户开展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规范经营。同时还印发了《化妆品知识宣传手册》《化妆品知识“十六问”》等宣传资料,向经营户和消费者普及化妆品相关知识。同时指导业主和从业人员安装化妆品监管APP,促使业主和从业人员掌握专业技能。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16/art_1228989352_58929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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