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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的公告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依法对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作出“取消了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资格”行政处罚决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豫药监药罚〔2021〕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九条等规定,我局拟依法注销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豫AA395919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

  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进行有关情况的陈述。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的权利,我局将依法注销你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

  联 系 人:温清

  联系电话:0371-65567352

  附件: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2022年9月13日

  

  附 件

  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

  

  

  

  序号

  企业名称

  经营方式

  拟注销前经营范围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1

  漯河市新源药业有限公司

  批发

  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豫AA3959192

  2024/7/22

  

  

  


原文链接:http://yjj.henan.gov.cn/2022/09-16/2607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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