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歇业信息公告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规定,下列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
企业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恢复经营,须向我局提交恢复经营申请及恢复经营专项审计报告和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承诺。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 有效期至 | 备注 |
亳州亳药堂医药有限公司 | 谢环香 | 皖AA5580076 | 2024.12.26 |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
小资料:歇业企业信息汇总.xls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gsgg/1211893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