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调研指导呼和浩特市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装饰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2022年9月8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涛带队,对呼和浩特市部分区域装饰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进行调研检查,对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装饰彩色隐形眼镜日常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推进。
调研督导组先后深入玉泉区、赛罕区10余家经营角膜接触镜(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重点就经营现状、许可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对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调研督导组还召开座谈会,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赛罕区市场监管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就角膜接触镜(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落实国家药监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一致认为,角膜接触镜是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属于重点监管产品,各级监管部门都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整治站位,从严监管、从严执法,加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经营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保证产品来源合法。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开展角膜接触镜(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角膜接触镜经营市场秩序,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209/t20220913_2131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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