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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部署推进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规范装饰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自治区药监局结合深入推进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自9月起至11月为期3个月的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国家药监局召开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后,立即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组织赴基层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辖区内眼镜商城、眼镜店、居民区、车站、繁华街区、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夜市、购物商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美容美甲店、小商品批发市场、乡镇农村等为重点区域,实行拉网式排查。通过对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以及网络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实施高密度的巡查和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无注册证、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网络销售未按要求展示有关证件、产品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故意从事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纵向联动、横向衔接工作机制,要求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全面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抓好推进落实;依托现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协调机制,加强同网信、公安、卫生健康、海关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有效规范隐形眼镜经营市场秩序。

  三是研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完善“线下+线上”监管模式,强化隐形眼镜市场管控,增加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摸清监管底数,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持续规范企业经营验配销售和网络销售行为;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坚持边检查、边规范、边指导的原则,由自治区药监局领导带队于9月8日采取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地区角膜接触镜(含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以检查促规范、以指导促提升,督促隐形眼镜经营企业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引导优化服务。要借助多种渠道、多种平台、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发挥新媒体快速广泛传播的优势,普及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产品,并重视使用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要主动听取企业呼声,主动寻求思路,推动助企惠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帮扶中小微企业健康生存、良好发展,满足群众佩戴使用隐形眼镜需求,以硬实举措、暖心服务、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文链接:http://mpa.nmg.gov.cn/xwzx/yjdt/202209/t20220916_2136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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