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医药名人场馆情况和参加“振兴中医药有我·我的这十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韩城市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商请报送中医药名人场馆情况的函》和《关于转发“振兴中医药有我·我的这十年”征文启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填写辖区内中医药名人场馆汇总表,同情况简介、配图、视频于9月23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rsy15802983977@163.com。组织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积极参加“振兴中医药有我·我的这十年”征文活动,投稿方式见附件。
附件:1.关于商请报送中医药名人场馆情况的函及附表
2.关于转发“振兴中医药有我·我的这十年”征文启事的通知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联系人:任姝俞 电话:029-87383876)
原文链接:http://atcm.shaanxi.gov.cn/sy/tzgg/202209/t20220914_2252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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