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局稳步推进基层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时间:2022-09-0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鹿城区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如何提升基层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省市局的指导下,以双屿所为试点,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破难,在基层药品安全治理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力争形成一套可复制推广的基层药品治理经验。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谋筹药监大局。鹿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药工作,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分别为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出台食药安全工作要点,区、街镇两级政府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并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区政府对部门、街镇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公安、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检查和信息通报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安全治理合力。出台《药品检查员考核办法》,设立“头雁讲坛”,强调以检代训,在实战中强化药品检查能力,目前调派检查员14人次,参训33人次,培训188学时。
二是活用一本指南,助力标准建设。为快速提高一线药品监管人员执法能力,编制《基层所药品安全治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工具书。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包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年度工作重点、现场检查要点等,归为9大标准规范和30个小类,即药械企业建档规范、药械化日常监管规范、检查文书规范、投诉举报规范、行政处罚规范、许可检查规范、疫情防控规范、数字化监管规范、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规范等,内容简洁明了,易于操作,确保执法人员监管到位,进一步提升基层药品监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三是强化科队所联动,严守监管底线。创新制定药品安全协同监管、协同稽查方案,根据药品风险等级科学划分科(队)所事权,科室负责药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医院、疾控中心等,基层所负责药店、器械经营企业、小型医疗机构等。药械科、执法队长期结队下沉12名骨干力量协助各市监所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形成“科所联动、队所联动”的全区“一盘棋”监管新格局。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暨打假治劣“药剑”行动,做好检查与稽查的衔接,今年以来查获药械化案件31起,罚没款预计100余万。
四是强化数字支撑,提升治理效能。在全面规范应用省局开发的疫情防控警戒系统、“浙苗链”、“浙里药店”等“数字药监”应用场景基础上,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机制,开展线上巡查4628次,发现违规销售退热止咳药品线索10个,全部落实追踪核查闭环处置。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年初制定重点工作计划,明确监管频率,检查员根据派单要求通过掌上执法录入日常监管415家次,实现药品安全监管的痕迹化和数字化。
原文链接:http://mpa.zj.gov.cn/art/2022/9/7/art_1228989352_58929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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