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县局持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22-09-09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县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柳林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执法分队、中队工作人员对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以“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处方药销售以及药品网络销售等为检查重点,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53家药品经营单位,18家药品使用单位,发现隐患10条,责令改正22家。通过检查发现,部分药店中药饮片装斗清斗记录,养护记录不完整,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放,部分药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购进药品环节存在未对供货方质量保证协议书签字的情况,药品购销存记录存在不完整、票账货款不一致的情况;药品经营环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存在未凭处方销售的问题,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放置暂停销售处方药的警示牌,现均已整改到位。目前,药品网络销售方面尚未发现问题。
二是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疫情防控药品销售监测工作,按时上传监测数据,确保哨点监测工作实时、准确、有效;要求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在销售退热药品时,在山西政务三晋通小程序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中,对购药相关信息进行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真实、有效。执法人员对全县涉及的24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疫苗非法流向问题,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三是重视案件查处。上半年共办结药品类案件4起,均为一般程序案件,罚款金额6500元。
柳林县局把保障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继续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着力发现和解决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绝不手软,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并积极借助社会各方有效力量,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jcdt/202209/t20220905_706943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