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
时间:2022-09-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8月3日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促进监管人员对《办法》的理解,更好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亳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谯城区局开展宣贯培训会。
培训会重点对《办法》制定的背景、制定的主要思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第三方平台的管理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职权划分、怎样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等6个方面的展开详细解读。
亳州市、区两局监管人员、基层所所长及业务骨干等12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后大家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对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带来了更多的挑战。通过讲解,对《办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以后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行为,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保障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原文链接:https://mpa.ah.gov.cn/zwgz/sxdt/121182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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