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药监法治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热点专题 >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省晋城市、运城市、太原市、阳泉市、晋中市陆续发现西藏、陕西等地入返晋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8月22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健康提示如下:

  一、防范疫情输入,加强入返晋管控。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实施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赋红码管理,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实施第一落点核酸检测,点对点转运,赋黄码管理,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晋返晋人员实施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对本省人员“点对点”接返,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外省人员“点对点”送至酒店,由接待单位、本省联系人或入住酒店负责督促其落实3天健康监测。

  二、定期检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专家建议,公众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积极配合重点场所、公共场所测温验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的人群,要加大检测频次和覆盖范围,严防隐匿性疫情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控制。

  三、做好防护,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专家建议,公众在高温天气下仍要持续坚持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口罩被汗水浸湿后应及时更换,还要注意勤通风、勤洗手。请公众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秦洋)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wzx/szyw/202208/t20220823_699028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友情链接: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药监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

北京政讯通新媒体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药监法治网 yjfz.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20904号-177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