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2022年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2022年省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效应。
一、高标准落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核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综合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组织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处室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专人专管,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配合做好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配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综合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依照职责负责信息回复工作。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综合处牵头,各处室按照职能具体落实)
(四)推进政府规章、行政性规范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2年底钱,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为下一步建立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打好基础。(法规处牵头,各处配合落实)
(五)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特别是要保证在政府网站上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畅通、有专门人员责任接听电话,并对群众、企业的咨询予以解答。(各处室按照职能具体落实)
二、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六)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办牵头负责落实)
(七)推进财税审计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覆盖范围包括预算部门所属单位。增强预决算信息透明度,完善报表格式、细化公开内容,逐步推进非涉密部门应公开尽公开。(综合处牵头负责落实)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八)强化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按要求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处室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一级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意见征集渠道、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重大决策草案公开、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公开情况被列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综合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九)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文件起草处室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涵盖政策背景介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管理执行标准、新旧政策衔接和差异、本级政策特点和创新点、政策预公开时社会公众集中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等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解读、视频动画、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各处室依据职责落实)
(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健全留言答复公开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综合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十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年内至少举办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重点围绕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民政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积极搭建让社会公众走进政府、了解政府、支持政府的政民互动平台,畅通互动渠道,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开放,促进政府透明。政府开放日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综合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十二)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体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主要领导要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足额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所需资金,确保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到位。(综合处牵头落实)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抓好政务公开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展变动的,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及时总结本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向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内组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综合处牵头落实)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mpa.jl.gov.cn/zxfw_84842/tzwj/202208/t20220823_8548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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